>> 您现在的位置: 厦门东海学院党建网 >> 党建工作 >> 基层组织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院校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意见

厦门东海学院党建网·(2011/5/3 10:46:57)·基层组织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院校

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意见

厦教工委[2110]23

 

各高等院校党组织:

长期以来,我市各高等院校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央和各级有关精神,扎实做好在教职工、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发展比例逐年提高,发展程序比较规范,发展质量总体良好,为在高层次人才、高知识群体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同时也应看到,当前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少数大学生党员组织观念不强、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管理体制未理顺、教职工党员发展难度较大、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亟需加强,等等。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高等院校发展党员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始终注重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质量”,进一步完善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标准和程序,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党员质量,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片面追求数量、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要更加注重抓好大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端正入党动机,实现组织入党和思想入党的统一。要经常性组织大学生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增强组织观念,使大学生党员都能熟悉、掌握、遵守党内组织生活的有关要求。

二、科学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坚持“早发现、早教育、早培养”的工作原则,把发展党员工作“关口前移”。在新生入校后即抓紧开展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发现苗子,加强跟踪了解,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年度计划。在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使符合条件的四年制(五年制)本科院校发展对象,在第三(四)学年末之前完成入党程序,毕业时党员转正率达到80%以上,专科(高职)院校达到40%以上。

三、进一步加大在教职工,特别是学科(专业)带头人、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各级党组织要切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发展教职工党员工作力度,通过“宣传教育引导人、爱心关怀感动人、组织活动吸引人”等办法,多渠道、多方位地主动接近教职工,争取优秀教职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发展入党。

四、改进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探索建立高校党组织与地方党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联系协调机制,加强学校、地方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明确管理职责,增强服务意识,确保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及时接转,保持发展党员工作的连续性。高校党组织要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引导,在临近毕业前,对组织关系接转的相关政策规定、程序要求、责任义务等方面普遍进行集中培训,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要做好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离校和出国大学生党员的管理工作。

五、加强高校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和工作指导。积极选派高校党务工作者参加各级组织的学习、培训、交流活动,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要落实好党务干部人员编制、政策待遇和经费保障,在人才培养、选拔使用上给予必要支持。对民办高校党务干部要重点给予倾斜和关心。要重视抓好学生党支部书记的培养工作,通过理论学习、实践锻炼等办法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各高等院校党组织要坚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部门要加强具体指导,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各单位在工作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沟通。  

 
【 文章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1528 文章录入:dangjian    责任编辑:dangjian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机关单位网站
科教文卫网站
企业公司网站
常用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