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842 更新时间:2014/5/9 17:34:55
厦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来源:学生处  日期:2014-5-8  作者:学生处  阅读:245

各区依法治区办,市直各部、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在“法治厦门”创建活动中,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保障、促进作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就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知如下:

  一、深刻学习领会,进一步认识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三个倡导”分别从国家、社会和公民个人三个层面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价值准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积极引导人们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追求高尚的道德理想,不断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基础。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法律法规是推广社会主流价值的重要保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任务,也是有效途径。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集聚强大的正能量。

  二、明确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总体要求。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弘扬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深入学习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一目标,立足“美丽厦门”、“法治厦门”的建设,注重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注重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大力推进多种形式的法治创建和依法治理活动,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提供有力支持和保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们生产生活和精神世界,为厦门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三、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养成。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培养公民的国家意识、法治观念和权利义务观念,在全社会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落实“六五”普法中,要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大力学习宣传国家各项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把自觉遵纪守法、严格依法办事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行动贯穿于日常行为之中,充分发挥法律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规范、引导、保障、促进作用。

  四、抓好工作结合,以多种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推动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要把“法治厦门”创建活动作为实践和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推动向纵深发展。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大力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捍卫宪法和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化“法律六进”,大力推进“法治镇(街)”、“民主法治示范村(居)”、“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等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营造全民守法、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倡导守法、诚信、友爱、和谐等社会风尚,在丰富多彩的法治创建活动中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弘扬法治精神,发挥法治文化培育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作用。各区各部门要围绕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组织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文化潜移默化的教育引导功能,按照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建设不同类型、不同特色的法治文化场馆、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等,使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社会的各个方面。要聚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各种类型的法制文艺作品创作和法制文艺活动。要广泛利用大众媒体,充分发挥网络、手机、移动多媒体、微博、微信、户外广告等传播载体和阵地的作用,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宣传教育实现社会全覆盖。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各区各部门要把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纳入2014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方案,确保活动顺利进行。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开展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学习宣传不断深入。要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和新兴媒体,全面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宣传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努力扩大活动影响。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指导,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推广交流,推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取得实效。

  各区各部门开展活动情况,请及时报市依法治市办。

 

 

      厦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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