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的部署,建立健全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增加党性观念,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促进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推进学院的改革与发展,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健全学习组织
(一)学院党委中心组构成。党委中心组成员包括学院党委委员和学院中层(二级学院领导和机关处室领导)以上干部。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可视情况吸收相关人员参加。
(二)学院党委中心组组长及职责。党委中心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主要职责是: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学院实际,确定全年学习主题;审定年度学习计划和月度学习安排;确定每次集中学习的内容、形式和时间;布置调查研究任务,主持集中学习研讨;督促、检查、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组织中心组成员的学习交流活动。
(三)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秘书及职责。党委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党政办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是负责中心组学习的服务工作。负责下发学习通知、起草相关文稿和协调落实会务等相关工作,并负责学习记录和考勤。
二、明确学习内容
(一)基本理论。党委中心组要把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建设其他最新理论成果;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规章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理论和知识。
(二)时事政治。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实质。
(三)基本知识。适应形势要求,学习现代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建设必备的业务知识以及社会、经济、科技、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把握时代脉搏、培养战略思维、树立世界眼光,有效增强中心组成员的综合素质和领导本领。
三、完善学习形式
党委中心组学习以自学和集中学习研讨为基本形式。
(一)集中学习。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主要采取集体学习研讨和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报告会的方式进行。集中学习每月一次,其中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一次。
(二)集体研讨。党委中心组每次集中学习研讨时,提前一至两天通知学习主题、内容、阅读书目、讨论题目等要求。学习中安排一至两名成员担任中心组发言人,在讨论活动中作交流发言,中心组其他成员围绕专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讨论。
(三)个人自学。党委中心组成员要制订个人年度自学计划,合理安排读书学习时间,每人每年精读理论和业务书籍不少于五本,坚持做好自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中心组成员要积极撰写学习心得和理论文章,每年度要撰写1—2篇,党委每年要组织召开一次理论学习心得交流,总结经验,推动学习深入发展。
(四)专题调研。党委中心组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每年确定学习调研专题。中心组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深入基层进行调研,每人每年撰写一篇以上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中心组不定期开展专题调研成果学习交流活动。
(五)开展理论宣讲。建立党委中心组成员基层学习联系点制度,中心组成员每年到学习联系点讲党课或作形势政策报告不少于一次。
四、加强学习管理
(一)制定学习计划。党政办要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要求,紧密结合学院中心工作,拟定党委中心组全年学习计划、月度学习安排及专题学习方案,经党委中心组组长审定后印发给全体成员执行,以确保学习的计划性、组织性和规范性。
1.制定全年学习计划。年初拟定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全年学习的主要内容、阅读篇目和研讨重点。
2.制定月度学习安排。主要结合现实的发展任务和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制定出每月学习计划,对学习内容、学习要求和学习方式作出较详细的安排。
3.制定专题学习方案。根据学院阶段工作实际确定学习专题,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对学习时间、学习方式、学习要求等作出明确安排。
(二)严肃学习纪律。要严格考勤登记,中心组成员要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向中心组组长请假,并在事后及时按照集中学习的内容进行补课,不得请人代会。要严肃会场纪律,集中学习期间,未经同意,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会客,不得接听手机。
(三)实行学习考评。党委中心组组长定期督促、检查中心组成员的自学情况,每年对中心组学习情况讲评一次;中心组成员要根据上级安排参加各类学习考试考核,并在年度考核时进行述学,将学习情况纳入述职报告。
(四)健全学习档案。学习档案包括:1、中心组学习的有关文件;2、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计划、学习记录;3、考勤记录;4、学习成果,主要指中心组成员撰写的学习心得、调研报告、理论文章、报刊上刊载的中心组学习情况、做法和经验等。党委中心组学习档案每年年底汇总一次,按年度建档,由党政办公室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