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使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制定本学院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内容如下:
一、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要紧密联系单位工作实际和班子成员的思想实际,着重检查、总结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的情况;
2、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端正党风的情况;
3、实行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围绕中心任务,解放思想,抢抓机遇,真抓实干,事业发展的情况;
6、其他重要问题。
每次民主生活会的内容,不宜过多,应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
二、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
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12月份。如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要经党委同意。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
中共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